不滿遭退訓洩國安長官身分!前情報學員PTT曝光本名、化名 更一審仍判3年8月
記者湯甄/綜合報導
曾考取國家安全局情報人員的周姓女子,因受訓成績不及格遭退訓後,竟在PTT公務員板公開揭露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、副主任的本名、化名及階級職稱等身分資訊,因此遭依《國家情報工作法》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起訴。一、二審均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,案件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,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,29日仍判處周女3年8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▲不滿遭國安局退訓!前國安情報學員PTT公開長官本名、化名 更一審仍判3年8月。圖/AI生成
判決指出,周女於2017年考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,並於2018年3月2日報到受訓。受訓期間曾接受《國家情報工作法》、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及反情報工作等相關課程,也簽署保密誓約,依規定使用化名,明知情報人員身分及相關資訊依法不得洩漏。然而,周女因受訓成績不及格,於同年7月18日遭廢止受訓資格。她事後對訓練中心處置方式心生不滿,於2020年10月28日凌晨,在PTT公務員板一篇討論「國安局三等和高考的抉擇」的文章下留言,公開揭露訓練中心主任、副主任的本名、化名及階級職稱,並對副主任提出性騷擾、霸凌等指控。國安局巡查網路時發現相關貼文,隨即移送檢調偵辦。
周女偵審期間坦承發文,但否認犯罪,辯稱不知道本名及化名屬於保密資訊,也不知道對方屬於依法應保密的情報人員,發文目的只是分享自身受訓經驗,提醒未來有意報考國安局的考生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周女曾接受完整保密教育及情報工作訓練,也簽署保密誓約,對情報人員身分依法應保密一事知之甚詳,卻仍公開揭露足以辨識情報人員身分的重要資訊,已影響情報體系不可見性,並危及情報組織隱蔽結構及運作安全,足以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利益,其辯解不足採信。

▲前國安情報學員洩長官本名、化名!PTT發文曝光身分 更一審判3年8月。圖/翻攝自Goodgle街景
高院更一審指出,原審認定周女公開的是副主任本名,但實際上她貼出的姓名為與本名音同字不同,因此撤銷原判決重新改判。不過,合議庭認為,即使姓名為同音異字,仍足以辨識特定情報人員身分,仍符合《國家情報工作法》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的構成要件。法院也指出,周女並非將相關資訊直接交付境外敵對勢力,而是因不滿退訓及希望分享自身受訓經驗才發文,犯罪情節與惡性均明顯低於將情報資訊交付敵對勢力的情形;若直接適用法定最低7年徒刑,顯有情輕法重之虞,因此依《刑法》第59條酌予減刑。合議庭審酌周女並無前科,兼衡其犯罪動機、手段、造成危害程度、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;但認為她身為受訓人員,理應比一般民眾更了解情報工作的重要性,犯後始終否認犯行,難認態度良好,最終仍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