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出國別踩雷!攜帶電子煙、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
2026-06-30
屏東已裁罰73件、累計365萬元 衛生局提醒返國勿攜電子煙。圖_屏縣衞生局提供
暑假旅遊旺季展開,不少民眾規劃出國度假。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提醒,返國時切勿攜帶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品或相關元件入境,不論是自行購買、親友代購或受人請託攜帶,都已違反《菸害防制法》,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,違規物品也將依法沒入銷毀。
一支電子煙代價不小!電子煙、加熱菸入境依法重罰。圖_屏縣衞生局提供
【記者林豊雅/屏東報導】衛生局統計,截至115年5月底,屏東縣已裁罰違規攜帶電子煙及加熱菸入境案件73件,累計裁罰金額達365萬元,呼籲民眾出國購物時務必留意相關法令,以免因一時疏忽荷包大失血。
衛生局表示,世界衛生組織(WHO)已明確指出,電子煙及各類新型菸品同樣會危害人體健康,目前也沒有充分科學證據證實其具有戒菸效果。部分業者以「減害」、「幫助戒菸」等宣傳話術誤導消費者,實際上不僅無助戒菸,反而可能增加健康風險。
衛生局長張秀君表示,近年來電子煙更成為新興毒品的重要載具,例如摻入「依托咪酯」(俗稱喪屍煙彈)等毒品,吸食後可能造成精神恍惚、判斷力下降,若駕車上路更容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,不僅危及自身安全,也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。
衛生局提醒,自112年3月22日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施行後,無論透過航空、郵輪、小三通或郵寄、快遞等方式,均不得輸入電子煙、加熱菸及其相關器具、零組件。海關將持續加強旅客行李、郵包及快遞查驗,一旦查獲違規,將依法移請衛生機關裁處。
此外,衛生局也呼籲有戒菸需求的民眾善加利用縣內戒菸服務資源,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-63-63,由專業人員提供戒菸諮詢與支持,共同遠離菸害,打造健康無菸生活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