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引討論|市公所澄清:非私有化、採分區管理

2026-03-31

苗栗市綜合羽球館試營運啟用 合影

 

記者蔡小雪/苗栗報導

針對近期社群平台對「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」一案引發討論,內容涉及收費標準、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等疑慮,苗栗市公所發布說明,強調本案屬合法「公辦民營」模式,並非外界所稱公共資源私有化。市公所指出,全民運動館係依相關法規辦理公開招標,引進專業團隊參與營運,以提升場館使用效率與服務品質,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屬公所,並未移轉。現行規劃採分區營運,其中綜合羽球場由公所自營,健身中心及有氧教室則委由民間團隊經營,業者除需支付權利金,並投入逾4800萬元設備經費。

 

針對外界關注是否全面改為會員制,市公所表示,場館仍保留公共使用空間,並未全面會員化;羽球場等設施仍維持開放使用,與坊間健身房型態有所區隔。收費方面,市公所說明,相關費率(如588元、888元方案)係經審慎評估,兼顧市民負擔、營運成本及服務品質,並非任意訂價,亦非外界所指過高。另有部分網路流傳之單次收費資訊,屬不同方案條件,並非全面適用,提醒民眾以正式公告為準。市公所並表示,已規劃多項配套措施,包括每年發放約1萬張運動體驗券、提供非會員體驗機會,以及銀髮族與弱勢族群優惠,並安排公益課程與時段,確保不同族群皆能使用運動設施,此外,相關收費制度已納入契約管理,未來如需調整費率,須經市公所審核,並持續辦理監督查核,業者不得任意調整價格。

 

苗栗市長余文忠表示,公共建設不僅在於興建,更重要的是長期維持服務品質,市公所選擇公辦民營,是在確保公共利益前提下引進專業經營,而非放棄責任。他也強調,市民監督相當重要,但應建立在完整資訊基礎上。對於外界關切收費與公共性議題,余文忠指出,市公所將持續檢視與調整,並強化監督機制,確保全民運動館兼顧公共性與服務品質,讓更多市民受益。

 

市公所表示,未來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,在「公共利益優先」原則下,提供市民安全、優質且多元的運動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