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男子駕車自撞先回家「處理傷勢」逾1小時回現場 警方:「未依規定處置」
2026-01-03
【Lai傳媒、記者爆料網/周庭慶/屏東報導】屏東市機場南路今(3)日凌晨發生1起自撞交通事故,警方到場勘查發現疑似1輛自小客車失控撞擊停放路邊的3輛車,但現場未見肇事駕駛。案發大約1小時後,1名37歲楊姓男子現身自稱駕車肇事,楊男並表示係先返家處理傷勢後,主動返回現場說明。

屏東一名男子駕車肇事後先步行回家處理傷勢,隔了約1小時才回現場向警方供述肇事。翻攝畫面
屏東分局表示,依相關影像及事證比對,確認楊男為肇事自小客車駕駛。經實施檢測,無酒、毒駕情事,初步研判為精神不濟所致,全案已依法處理。

警方抵達車禍現場調查處理。翻攝畫面
屏東分局表示,本案駕駛人於肇事當下先行離去,雖事後主動返回現場,其行為是否構成行政違規,仍須待事故處理人員進一步分析研判。若經認定其當下行為確實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62 條規定,屬「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」之行政違規事實,依法得處新臺幣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,嚴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。

警方到場調查處理。翻攝畫面
屏東分局呼籲,駕駛人應留意自身精神狀況,切勿疲勞駕駛;若發生事故,應留於現場報警處置並配合調查,以維護當事人權益。